曹妃甸区法院积极开展“12.4”宪法日宣传活动

2015-12-11 12:50: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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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2月4日上午,唐山市曹妃甸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审委会专职委员带领法院青年干警一行10人走上街头开展“12.4”法治宣传活动,为群众送上一份份“法律大餐”,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。

 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拥有最高的法律效力,是其他法律法规的渊源,也是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、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根本法律保障。为了加强宪法实施,全面推动依法治国进程,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,将12月4日确定为国家宪法日。为了迎接国家宪法日的到来,曹妃甸区法院在来往人流较多的创业大街广场设立普法宣传点,抽调精干力量开展法制宣传,通过悬挂横幅、发放宪法宣传册、提供法律咨询等方式弘扬宪法精神,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。干警们一边向过往人群发放宣传资料,一边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知识,让群众近距离了解法院、了解司法。虽然天气寒冷,但干警们的热情服务不断吸引着过往群众前来咨询。据统计,上午共发放了宪法宣传册800余份,解答群众咨询50余人次,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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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   责任编辑:曹妃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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